
残忆
| 作者:三月沫笙 所属栏目:初恋故事 授权状态:独家授权 浏览权限:
公众作品
|
| 总点击: 本月点击:
本日点击:
推荐数: 收藏统计: 创建时间:2008-7-5 |
忆
“余小箐,快来啊!”
“来了来了,这就来,等等我!”
我整着衣服站进整齐的队列里。“三、二、一,茄——子——”
咔嚓一声,时光停留在了毕业照里。这一年,我23岁,毕业于B城。
下午,我收拾了行李准备回A城。而这一次回去,或许我不会再涉足于B这座城池了。A城与B城相距并不远,坐火车飞驰5400秒,中间隔着一条江,成片成片的农田,几座小县乡……我在火车上哼着歌,臆想着未来的生活。
绯红的落日把我带回了A城。走出出口处,有人叫住了我:“小箐!”我把身体扭过100度,一个颀长的男子站在眼前,足足高过我一个半头。我微微抬头打量他:“你是?”
我确定我不认识他,可他的样子却似乎有些熟稔。
记忆花絮
八月的夏季变得潮湿起来,不知不觉余小箐已经在家里虚度了大半个暑假。直到猫儿来找她。 “在市体育馆的露天篮球场见!”几个大字噼噼啪啪地打在了电脑屏幕上,不容拒绝。余小箐就这么鬼使神差般出去了。她套上前几个月新买的黑色小披肩,她只穿过一次,领口处镶了一圈蕾丝花边,背后有一个可爱的小蝴蝶结。可现在,小披肩的袖口却把她的臂膀掐出一圈印记来。她照了照全身镜,天啊,才一个多月的时间,她居然肥了那么多。搭配上粉红色的吊带连衣短裙,连小腿肚也肥壮了起来。可余小箐还是就这么出去了。
那是余小箐第一次见到猫儿,一个身穿黑色雪纺公主裙的漂亮女孩,皮肤白皙地没有血色。她坐在露天篮球场的台阶上,远远地就看见余小箐走来,便拼命地朝她挥起手来。她们是结识了三年的网友,但直到今天才见面。尽管是第一次见面,可她们都认得彼此,因为事先她们已经说好了都穿黑色衣服,而且这地方也没什么女生出入。
猫儿的目光一直停留在篮球场上的一群男生身上。她说:“小箐,你看,他打得多棒啊!”小箐顺着猫儿目光的落脚点望去,可她只看见一群男生围簇在一起,猫儿口中的“他”究竟是谁呢?就在这时候,一个身穿黑色体恤的男生纵身一跃,一记灌篮赢来了一片哗然。猫儿的嘴角轻轻扬起,笑靥如初开的花。那个“他”应该就是他吧。
果然,他朝她们走来了。猫儿为他们做了介绍,至于这中间的过程,余小箐已经不记得了,准确地说应该是她压根没留意这些。她似乎有些紧张,手心一直在冒汗。只接的他说,“原来你就是余小箐啊。你好,我叫何岩!”她这才抬头看他,足足高过她一个半头,也许是由于被太阳晒了好几个小时的原故,他的皮肤有些黝黑。
这是余小箐第一次见到何岩,他给她买了一瓶冰酷儿。可她却一口也没喝,只是拎回了家,塞进了冰箱。
晚上,两个女孩在Q上聊了起来。
“小箐,你觉得我哥怎么样?”
“恩,还不熟,暂时说不上来。”
“……你——做——我——嫂嫂,好不好?”猫儿一字一句地说,似乎不容拒绝。
“……可是……”
17岁的余小箐还没有恋爱过。她只是在初中的时候暗恋过一个天平座少年,可是少年却和小箐最要好的朋友在一起了。那时的小箐很难过,把一整本日记一页一页地撕个粉碎。猫儿说,何岩也是天平座的。余小箐心里便泛起一股莫名的情愫来。猫儿还说,哥哥刚刚失恋,哥哥现在很寂寞。
那,明天就开始约会吧。
那,就只是以朋友的身份去赴约吧。
第二天,他们约在图书馆见面。余小箐坐在背朝门口的位置上,依旧穿黑色的衣服。因为黑色显得高贵大方,而且,还很显瘦。听猫儿说过,何岩喜欢娇小可人型的女孩子,就像猫儿那样,小巧玲珑。可余小箐自己,却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圆了起来。这使她稍稍有些自卑。
何岩来的时候,余小箐这才看清他的样子,并不黑,而且长得也不错。她觉得心脏似乎开了道口子,一股气流迅猛地从中涌出,然后开始四处乱窜。
他们在图书馆待了三小时零18分钟。只是自顾自地看书,彼此并没什么交集。倒是何岩先开口了,他说,出去走走吧。余小箐点点头,把书一本本地放回了原位。
他们先去一家西餐厅吃午饭。余小箐只点了一杯饮料,其它什么也没吃。何岩问她怎么不吃的时候,她只是说胃不舒服,而且也不饿。从餐厅的落地窗望出去便能看见西湖了。听说但凡情侣手牵手绕着湖走一圈就可以永远在一起。余小箐像个跟班似的跟在自己暗恋的天平少年和好朋友身后,就这么看着他们手牵手走了一圈,可她自己,却要佯装祝福他们。而现在,余小箐又跟在了何岩身后,但他们并没有牵手。
一米八的何岩走在前面,余小箐紧紧跟在斜后方,三十公分的身高差距令她觉得心跳,但却让她感到些许的不协和与不安。她习惯性地微微低头走路,偶尔有白色体恤的一角飘落进她的视线,然后不由自主地揭起她脸上的红晕。猫儿说,哥哥是寂寞的。余小箐站住了脚步,看着何岩落寞的背影渐行渐远。他是寂寞的。她再次肯定猫儿的话。何岩似乎发现身后的温存正在逐渐退却,于是转过身,却发现余小箐远远地站在原地,然后对他慧心地笑了。
怎么了?
没怎么。余小箐又赶上了何岩,情不自禁地牵起了他冰凉的手。你不会再寂寞了。她在心里这么对他说。
她第一次和男生牵手,手心沁出汗来。
何岩带余小箐去打球。天还没亮得透彻的时候,他便在车站等她了。她穿宽大的桔色篮球衣,露出腿部最纤细的地方。体育馆的露天篮球场上还没有什么人,他教她投篮。站在罚球线上投。可她连球框也碰不到。一下、两下、三下……渐渐地,她可以碰到球框了,偶尔还会凑巧地投进几个。何岩会在一边鼓励她,那种感觉简直比小箐拿到奖状证书还要兴奋。再后来,几个男生把何岩叫去一起打球了。她便撑着伞坐在石凳上看他打。阳光逐渐猛烈了起来。有身材高挑的女生在这里出入,穿鲜黄色的背心,露出漂亮的锁骨和纤纤细腰来。她又看了看自己两条藏在篮球衣下的短腿,不由黯然神伤起来。她觉得自己与这个地方很不协和。
那是何岩第一次带余小箐去打球,却也是最后一次。难道他也觉察到这个女生与篮球场是不协和的?又或许是因为他看到她在伞下擦汗的模样觉得心疼了,他觉得女生都应该畏惧阳光的吧。这些想法交缠在余小箐的脑袋瓜里。双鱼座的女孩都特喜欢想。听何岩说,他的初恋也是双鱼座的,这让女孩觉得莫名的安心。只是很久以后,余小箐才知道,原来何岩弄错了,他的初恋是天蝎座的。 她开始恐慌,因为自己曾经暗恋过的天平少年也是与自己的天蝎座死党在一起的。
余小箐总是与何岩待在一起。每次去餐厅吃饭的时候,她只会点一杯饮料。久而久之,她发现自己瘦了好几斤。这是个好趋势,她决定不再进食,就这么瘦下去。
暑假的最后一天,何岩消失了。原来他要去外省读书。一个在北方,一个在南方。才交往了三个星期,可却猛然要分离四个多月,这使余小箐感到失落。他抚摸她的头说:“只是四个月,很快就会回来的。”声音很温柔。她的眼泪开始打转,但却没有掉下来。
何岩离开了。余小箐开始了自己的减肥计划。跑步、跳绳和节食,就这么持续了四个多月,她果然变得苗条了。她清楚地记得当何岩再次见到她时的表情,那般欣喜若狂。因为她变瘦了,变漂亮了。但何岩却不知道,她用自己的健康去交换了这些美丽,交换了他的留恋与青睐。
当红色的液体开始潮涌时,便意味着小女孩长大了。可对于余小箐来说,当她步入成年的时候,那些红色液体却不再按时出现来庇佑她了。医生说,她的胃已经逐渐萎缩了,五脏六腑一团糟。她必须马上停止节食,并且进行药物治疗。然而,此时的余小箐却已经患上了厌食症。
她不记得自己是如何复原的,那是一段冗长的时间,痛苦而艰难。但当她看见自己苗条的身材时,她却并不后悔。节食的祸根在她的胃里留下了痕迹。在这期间,何岩又离开了。他总是这样来往于南北两个城市,在余小箐的身边却停留地那么短暂。他不在的时候,他们便只能靠打电话和发短信联系。断断续续的等待就这么维持了三年。
距离就像是一种防腐剂,能够延长爱情的保质期;但一旦这种防腐剂破裂了,那些化学成分便会迅速蔓延,腐蚀掉爱情。余小箐不知道,她与何岩之间的“防腐剂”是到期了,还是破裂了,他们的感情开始变质了。何岩逐渐冷漠起来,露出疲态与压厌倦感。他不再喜欢娇小可人型的女孩了, 他开始喜欢高挑妩媚的女子。那是余小箐的20岁生日,但何岩却忘了。她终于鼓起勇气决定给他们的关系画上句号。
余小箐知道,何岩有喜欢的女生了。
余小箐也知道,就在很久以前,当他们还在一起的时候,何岩在北方的城市也有一个女朋友。
只是,她那么喜欢他,不想离开他,只要能够待在他身边,她便知足了。可现在,他却不再理睬她了,她害怕这样的冷落。这个世界,为什么只有她在想他?她不甘心。于是,她对他说:“分手吧,我会忘记你的。”
是真的能忘记吗?余小箐不知道,她只是希望何岩没有负担地继续走下去。
写给记忆
我叫余小箐。
14岁的夏天,我认识了猫儿——一个患有先天性心脏病的女孩,每天都只能在医院里度过,所以我基本上没有机会与她见面。我见过她的照片,是个娇小可人的女孩子。只是,她在很久以前就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。
第一次见到何岩的时候,猫儿其实已经离开了大半年了,只是我一直不愿意去承认而已。不愿承认猫儿的逝世,更不愿意承认我居然爱上了好朋友的的恋人——何岩并不是猫儿的哥哥,他们是青梅竹马。
何岩,我知道你一直忘不了猫儿,从头到尾,我都只是猫儿的替身吧。
何岩,你知道吗?我并不喜欢喝酷儿。猫儿才喜欢。你给我买的那瓶酷儿我并没有喝掉,可我也没扔掉,而是一直存放在冰箱里。一直一直。直到它开始变色、腐烂、发臭。我妈瞒着我偷偷把它驱逐出了冰箱。我去垃圾箱翻找过,但却没有找到。
还记得我们的第一个情人节吗?你居然捧着一大束花站在校门口等我。当时的我简直受宠若惊,但怕被老师发现,便匆匆把你拉走了。而那束花,我整整保留了两年。即使它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枯萎了,即使上面的花瓣脱落地所剩无几了,我还是会坚持天天给它们换水。不过,那些枝桠散发出的味道并不好闻。最可笑的是,当初你用来包装花的褶皱纸,我还原封不动地收藏着,还用丝带打上蝴蝶结,放进我的书柜。
你总是会给我惊喜。在我最意想不到的时候。你说,你刚上火车,明天才抵达A城。只是十分钟后,你又打电话来让我跑到楼下,我连衣服也没来得及换就跑下来,却看见你站在郁金香形状的亮白色路灯下,灯光把你的身影拖得更加颀长了。
你毕业那天喝得大醉。我听见你在呼唤一个熟稔的名字。不是我的,而是,猫儿的。你说过,我跟猫儿很像,无论是样子、身材,还是性格方面。但就算我是她的复制品,事实上我也不是你心目中的她。
距猫儿离开的日子已经有六七年了吧。你也许忘记了她,不再留恋过去了。只是,你在忘记她的同时,也忘却了我。因为我跟她是如此的相像。我知道,你喜欢上了别人。听范逸臣的“放生”,我终于知道该怎么做了。
他唱:我猜我们的爱情已到尽头,无话可说,比争吵更折磨,不如就分手,放我一个人生活,请你双手不要再紧握,一个人我至少干净利落……
于是,我对你说,分手吧,我会忘记你的。
23岁的我,终于也毕业了。再过1个小时20分钟,我就可以回到A城了——那座拥有我们记忆的城市。我开始幻想,你站在出口处迎接我,你叫住了我,可我却已经忘记了你。
“各位乘客,前方站A城,请下车的乘客做好准备。”
我收拾好行李,下了火车。出口处,你并不存在。我还是没有忘记你,似乎你已经根植于我的生命了。我已经三年没和你联系过了,或许,我需要更多的时间来忘记你吧,像你忘记猫儿一样。
一点一点的忘记。哪怕是残存的记忆,我也不想再要。
本文作者三月沫笙声明:
我谨保证我是此作品的著作权人。我同意据点中文网网站发表此作品,同意据点中文网向其他媒体推荐此作品。未经据点中文网和作者本人同意,其他媒体一律不得转载,违者据点中文网和作者保留追究法律责任权利。一旦据点中文网传统媒体决定刊用,请及时通知我。